關于組織開展全市2019年下半年度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專項督查的通知
各市、區住建局,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扎實推進全市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有效落實工程建設參建各方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實消除建筑施工質量安全隱患,全面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水平,根據年度工作安排,經研究,決定開展全市2019年下半年度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專項督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市住建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市住建局質安處、建筑業發展處、建筑市場處、城建處、市質安監站等相關處室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市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專項督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督查組,具體負責實施全市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專項督查工作。
二、督查范圍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特別是住宅工程(含農民安置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房地產開發項目)、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等項目。
三、時間安排
督查活動擬定于10月中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每天檢查一個板塊。每個板塊隨機抽查4項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必須是主體3層及以上形象進度),其中住宅工程2項、市政工程1項。
四、督查內容
1.各地監管部門開展工作情況。今年以來各地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開展 “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建筑施工‘防風險保安全迎大慶’安全生產專項行動”等活動的工作情況。
2.在建工程參建主體市場行為情況。主要包括:建設單位執行招標投標程序、施工許可證、施工安全監督手續辦理及依法承發包工程情況;施工單位總承包單位依法確定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單位情況;現場項目管理(監理)機構的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安全管理負責人(包括各專業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等到崗履職情況;企業用工勞動關系情況等。
3.在建工程參建各方落實質量主體責任情況。主要包括:參建各方主體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情況;建設項目施工資料記錄和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含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方案編制、審批及執行情況;施工圖設計變更文件,施工試驗報告、日志、質量驗收記錄等;建筑材料進場驗收及見證取樣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是否按設計要求使用預拌砂漿,是否存在使用“海砂”、“瘦身鋼筋”、“地條鋼”、“問題電纜”及被淘汰、不合格的磚瓦產品等;執行工程建設執行強制性標準和實體質量控制情況,重點檢查影響結構安全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等。
4.在建工程參建各方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主要包括:建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情況,特別是房地產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情況,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和合同約定工期情況,依法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地下管線和工程周邊環境等資料情況,申請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時、提交危大工程清單及其安全管理措施資料情況,以及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強令施工單位違規施工情況,對是否存在指令施工企業盲目搶工期、趕進度情況,是否存在違規指揮,強令施工單位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情形進行重點檢查。施工單位領導帶班檢查制度落實情況,落實安全生產“三級”教育情況,落實住建部37號令關于起重機械、高支模、腳手架和深基坑等危大工程管控情況及有效防范高處墜落事故措施落實情況、施工企業定期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開展各層級檢查并限期整改閉合情況、施工現場火災防控工作情況、施工項目安裝視頻監控、有效接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系統并實現建筑施工動態管理情況、建筑施工現場文明城市創建(公益廣告設置)、環境衛生(滅鼠及蚊蠅消殺)及工地食堂管理情況等。監理單位建立和落實總監和專監到崗履職考核制度,結合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并對危大工程施工實施專項巡視檢查,督促施工企業整改隱患和復核等情況。
5.施工現場揚塵管控情況。開展揚塵污染專項整治情況;貫徹落實《市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工地揚塵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蘇府〔2019〕41 號)、市建筑工地揚塵管控辦《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工地揚塵防治工作建立落實相關工作標準的通知》(揚塵管控辦〔2019〕10號)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市政道路工程二灰及灰土質量管理和施工揚塵管控的通知》(蘇住建城﹝2019﹞2號)等文件要求情況。
五、工作要求
1.加大監管力度。各地住建部門要以開展各項行動為抓手,有效開展質量安全隱患問題的排查整改,進一步加大對危大工程的管控力度,嚴厲查處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將今年以來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在建筑施工領域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情況形成書面匯報材料,專項督查時提交督查組。
2.落實自查自糾。督促在建工程參建各方按文件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全面排查治理施工現場質量安全隱患。各施工項目有關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在此基礎上,認真填寫《全市2019年下半年度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專項督查自查自糾情況表》(見附件),各地住建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組織抽查,將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情況作為督查必查內容和重點。
3.做好督查保障。專項督查時,受查企業要安排有關人員在現場積極配合,并提供資質、資格、許可及有關管理資料。請各地住建部門于10月12日前將轄區內符合要求的在建項目清單(含項目名稱、建筑面積、結構類型(層數)、建設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及項目經理、監理單位及項目總監、形象進度等)報市住建局質安處。
聯系人:顧永輝;電話:65211507。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9月30日